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电子政务三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2017-02-22 11:25:11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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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电子政务三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32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电子政务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29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电子政务三期)建设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电子政务软件系统,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1

2、供货期限:成交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4、项目预算:29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此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总部在湖北或在湖北境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三)有独立自主相关软件开发能力,有此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有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省级及以上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五)具有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的甲级资质;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的一份业绩合同;

(七)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的甲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227日下午17:30前。

七、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7年228日上午9:00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

十、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二份,用资料袋密封。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国土局           向先生   15172993910

附件:1.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建设要求

2.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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