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鹤线(S245)K138+700公路水毁滑坡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二次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21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巴鹤线(S245)K138+700公路水毁滑坡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22号
二、项目名称:巴鹤线(S245)K138+700公路水毁滑坡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滑坡位于鹤峰县邬阳乡石龙寨村8组S245省道K138+700段,公路上边坡出现拉裂缝,缝宽约30cm,下错高度30cm-6.0m不等,公路路基发生明显隆起变形。
2、建设地点: 鹤峰县 邬阳乡。
3、采购内容: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4、设计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设计任务并通过专家评审。
5、设计费最高限价:15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 、 2012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2. 勘察、设计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3月1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3月2日下午3:00至3: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计员人工资、项目评审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后付款。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商务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0718—5290619
鹤峰县公路管理局 向先生 18986869198
附件:1、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2、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