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鹤线(K189+550-K189+600、K189+800-K189+880)、恩鹤线(K150+350、K158+600)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二次谈判邀请函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2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巴鹤线(K189+550-K189+600、K189+800-K189+880)、恩鹤线(K150+350、K158+600)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鹤线(K189+550-K189+600、K189+800-K189+880)、恩鹤线(K150+350、K158+600)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费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023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鹤峰县巴鹤线(K189+550-K189+600、K189+800-K189+880)、恩鹤线(K150+350、K158+600)出现灾害隐患点,急需进行治理,现进行工程勘察及设计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790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
3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及时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4、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5、项目预算:39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
3、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同时具备勘察甲级资质,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相应的项目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近两年有类似业绩;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谈判现场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备查。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日8:30—12:00, 14:30—17:30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或QQ)。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3月3日上午9:00至9:3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六楼)。
十、联系方式: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公路管理局 向先生 电话:1898686919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