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2017-02-27 17:27:2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82017040001 勘察|

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JYGS.SF.001

1、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水利厅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2)项目规模:河道治理段长6.365km,拟建橡胶坝3处。

(3)工程位置: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勘察周期:设计单位提出要求后,45日历日(初勘、详勘一次性完成)。

(6)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全部内容、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于2017年02月27日2017年3月0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专业经理部(409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另外(4)-(6)项还需提供原件。

6、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0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不予受理。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9、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0、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阜新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31-6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18-6526080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18-2926961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7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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