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10 18:38:14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郧财采计[2017]42号计划函,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将对该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YXGPC2017004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及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郧县茶店镇等五个乡镇2014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2017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将正式成果上报;郧县杨溪铺等四个镇2014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2013年度郧县胡家营段灾民安置生产用地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并将正式成果上报。

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161.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项目组至少配备3名人员并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具备省厅组织颁发的2014及2015两个年度培训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招标要求驻现场,且驻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配备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管理、土地规划高级职称或者持有国家工程类注册资格证书。

5、投标人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持有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向中信公司提供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需材料,否则不予报名;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提交的材料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可在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2017年3月28日下午5:30时前从单位基本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以实际到账数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证明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参与人员培训证及职称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交纳社保费证明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以确定代理人属本企业职工。

八、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时(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六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郧阳区城关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李 莉、陈小妹

电话:(0719)7231925  传真:(0719)7232925

开户银行:农行郧县支行

账号:17—204801040006269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根据2013年2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者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由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单独提供完整的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集中统一到郧阳区人民检察检察院申请查询,经查询合格的投标人方能参与投标事宜。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现申请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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