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琴湖大道互通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2017-03-14 00:00:00   来源: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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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九建设招字【2017】1号

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招标单位) 项目地址 原九景高速里程桩号为K482+160-K483+352,互通中心桩号为K482+700,沿着快速路方向约1192米,对应琴湖大道方向长度约600米(九景高速左右两侧各300米)
建设规模 匝道总长5.233公里,路基宽8.5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排水、绿化和交通工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承担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本项目设计费约为145.9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主持设计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纸质版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二、本项目招标以设计为主体,勘察部分包含在内,请投标人按照勘察投标文件标准范本自行准备好勘察部分的投标文件,与设计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及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资质证书(副本); 3、设计人员须提供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证,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4、业绩需提供企业近五年内(2012年2月~ 2017年2月)已设计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道路或桥梁)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中的任意二项证明材料原件); 5、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6、外埠进赣投标单位需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7、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主持设计人 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纸质版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二、本项目招标以设计为主体,勘察部分包含在内,请投标人按照勘察投标文件标准范本自行准备好勘察部分的投标文件,与设计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及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资质证书(副本); 3、设计人员须提供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证,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4、业绩需提供企业近五年内(2012年2月~ 2017年2月)已设计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道路或桥梁)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材料中的任意二项证明材料原件); 5、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6、外埠进赣投标单位需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7、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联系人 殷卫红 联系人电话 18270271676
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招标单位) 招标机构 九江市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288号 地 址 1827027167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殷卫红
电 话 13707929942 电 话 182702716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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