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砂石码头(堆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2017-03-15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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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砂石码头(堆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石峰区砂石码头(堆场)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株石发改审[2016]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石发改招[2017]1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峰区砂石码头(堆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峰区砂石码头(堆场)内部道路、围墙、绿化、煤灰管道迁移、场地平整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107.1亩。建安工程费为1249.045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工期13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工期15日历天,设计服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完成满足符合技术设计要求的测量、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测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批复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5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3月 15 日至2017年4月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tb.net)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 7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铜霞西路

联 系 人:陈巍      电话:15973365675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系人:黄富玉、简奕舟   电话:0731-22668985  传真:0731-28832818

邮箱:1834746209@QQ.com、5034610@QQ.com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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