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道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3-15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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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道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道路勘察设计,本项目由株发改招【2017】5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道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道路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的道路、交通、匝道桥、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本次设计范围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航空大道主线及辅道地面系统,设计范围西起天池路,东至株洲县界,长2.36km(不含跨京广铁路桥262m);第二部分为航空大道连接线,设计范围西起铁东路,东至南株渌路,长510m;第三部分为南株渌路,设计范围南起航空大道,北至航空大道连接线,长528m。项目总投资约为73096万元,总的建安费用为44469万元,其中道路工程的建安费用约为30000万元。

2.4 勘察、设计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40 天,设计周期80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②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全过程设计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航空大道(天池路-株洲县界)新建工程的道路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具备下列第(1)项和第(2)项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3.5企业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三个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7年 3  15  日至2017年 4  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tb.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基础资料的获取,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

5.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tb.net)“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7   4 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话:18182058705

 

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匡女士    电话:1827334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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