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佳苑建设项目已由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以 【2017】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商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与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城佳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管招采2017(10)号
2.3建设地点:郑州市南台路以西、市场南街以北、南三环南辅道以东、市场街以南围合区域。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0913.53平方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设计标;二标段:勘察标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用地范围内项目总体概念规划设计及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含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室外管网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地下车库标识标线设计)和前期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初步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招标答疑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根据业主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
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勘察,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的深度,编写并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7工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应确保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完成勘察设计评审,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揽过单个合同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段: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以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揽过单个合同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信誉要求:①.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②.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3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4.1.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材料(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不可重复,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1.5 近三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1.6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 省外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 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621室)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商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金城街鑫泰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郭先生
电 话:55550273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62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390022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