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片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3-30 15:26:39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片区)项目已由潞发改审发【2017】13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潞城市财政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片区)项目勘察
2.2项目编号:HT2017-0302
2.3建设地址:西街后巷北侧至一中操场南侧,公建路东侧至府西路西侧。东街中巷北侧至人民街南侧,府西北路东侧至规划路西侧;
2.4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53095㎡,地下建筑面积17120.66㎡;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总体规划内所有建筑的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勘察装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网站查询结果);
(5)公告公布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近五年投标人承担过24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勘察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7)社保机构出具的一年及以上缴费证明(缴费人员包括公司法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
(8)上一年度(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9)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注:若单位三证合一,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1359325490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35537179     0351-72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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