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国土挂告字[2017] 005号
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17]005号公告拟挂牌出让的1个地块属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梅子坪村,宗地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较优,具体四至界线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高乐山镇梅子坪村2016-01地块)勘测定界图”。
宗地编号 |
2016-01梅子坪村 |
宗地面积 |
318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乐山镇城梅子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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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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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5-10 |
建筑限高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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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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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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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64.46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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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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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28.923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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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3月3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 时 间 |
2017年04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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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其他城市规划条件严格按照咸丰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咸规函[2016]27号文件和高乐山镇梅子坪2016-01号土地出让规划图载明城市规划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咸丰县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只能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8日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5号六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8日17时00分(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04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5号六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04月19日08时30分至2017年04月28日16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地块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03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04月18日16时00分。
2、申请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04月19日08 时30分至2017 年04月26日17 时00分。
3、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委托及口头竞买。
4、具备竞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04月26日17时00分以前将拟出让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肆万肆仟陆佰壹拾玖元(¥:644619.00元)缴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以到账为准)即可取得竞买资格。实行多次竞价报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5、竞买人竞得地块涉及城建规划、项目立项、项目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前置审批材料由竞买人办理,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竞得人在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城建规划要求及地质灾害中介评估机构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建设。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5号(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蜀大道85号六楼)
联系电话:0718-6681323(谢女士)
开户单位: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湖北恩施分行恩施咸丰支行
银行帐号:95588 31817 0000 40584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