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城至茅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锦建招(2017)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城至茅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锦发改项目【2016】106号、锦发改项目【2017】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融资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屏县城至茅坪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城市次干路,清水江二桥左岸至花生地路口长1300米,路宽20米;花生地路口至茅坪镇上寨交叉路口长5700米,路宽22米;沿路桥长130米,单跨跨度42米,桥宽20米。包括道路及沿线的公交停靠站及公交换乘站等城市综合交通枢纽设施、慢行系统、沿路景观、绿化、亮化、市政给排水、排污、市政电网。
2.3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 3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6日9时30分至2017年4月12日17时00分(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可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zsggzyjyzx.cn/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26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101大厦TA-2-37-4
邮 编:556000 邮 编:550000
联 系 人:王杨海 联 系 人:陈敏
电 话:0855-7226681 电 话:1309855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