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启动区)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XDYZB-2017-(N)15 )招标公告

2017-04-07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函【2016】1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GXDYZB-2017-(N)15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建设地点:邕宁区南宁港牛湾作业区。
5、建设规模:建设物流仓库、配货中心、动力中心等,总用地面积287.05亩。
6、招标范围: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含岩溶勘察)、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技术服务)。
7、合同估算价:约302.00万元。
8、要求勘察、设计周期:221日历日
工程勘察周期要求:满足设计文件编制的时间要求。
各阶段设计完成时间: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报审稿);规划方案设计评审后29日历日内提交规划方案设计(修改稿);
(2)规划方案设计经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报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2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修改稿);
(3)初步设计经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后8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成果报审稿,工程施工图评审后30日历日内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的施工图(修改稿)。
9、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勘察设计收费、内容和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及工程物探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物探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各联合体成员都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4月 07 日 9:00 时至 2017 年 04月 12 日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04月07日至2017 年04月12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4月 27日 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上发布。
八.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5楼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黄文慧

电 话: 0771-8095863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玉国华
电 话: 0771-5533823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招标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04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