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工程地勘、设计招标公告

2017-04-14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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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工程地勘、设计招标公告 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工程地勘、设计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7]10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石门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地勘、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工程地勘、设计 1.2招标编号:HNZY2017-SG(SM)-037 1.3建设地点:石门县城 1.4项目概况: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位于石门县白云乡鹤山村、龙王洞村和白羊山村,项目通过对土壤修复园区的重点打造,并配套修缮、硬化生产用机耕道及排水沟,设计田间步行道,修复石门砷污染土壤,达到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提高农产品重金属达标率,保障当地人群健康的目的,其中土壤修复园区包含育苗车间、炼苗区、门卫、中控楼、仓库、设备用房、收获物储存仓库、收获物安全处置站等工程。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4476亩农田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地勘、设计 1.7工期:总工期为50日历天。其中:10日内完成地质勘察,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上述时间不包含各类评审、审查时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联合体成员共同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2.1款至2.6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18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2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5.3报名须知: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①法人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投标的被委托人代必须是牵头单位的员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湖南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工程地勘、设计”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2日17: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4日09:30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6-5332858。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36-52348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736-5334108 0731-8532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