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海秀花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亨通•海秀花园项目已由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规划局以秀发改审批备〔2017〕23号、海建审〔2017〕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亨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货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亨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金福路与金榆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2.2 项目概况:建筑栋数:6栋(5栋26层高层及二层商业),建筑层数(地上/地下):2-26/2层。项目总用地面积2697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39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15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233.72平方米。容积率3.50。建筑密度为:塔楼13.34%,裙房22%。绿地率45%。共设机动车位817个。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建筑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室外园林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后期配合服务等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4月24日至2017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05日15时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亨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联 系 人:曹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68601528 电 话:0898-68572646
2017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