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093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服务(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监理、工程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土地登记与重估)服务协议供应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09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
三、招标内容:
第一标: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二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三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四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五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六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应商
第七标:土地登记与重估服务协议供应商
(服务于洪湖市2014-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止)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无不良好记录,且非黑名单中的服务单位(提供网络页面备案纸质版证明);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
谈判文件获取: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7日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检察院无犯罪证明或供应商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9时(8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七、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采购人:洪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洪湖市玉沙路71号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0716-24361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联系人:刘国胜 蒋万宏 联系电话:0716-2436350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