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安上河下游河道(除害渠)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4-25 12:25:42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JCZB09-FW20170424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安上河下游河道(除害渠)治理工程,已由汾阳市发改局以《汾发改审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阳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道疏浚、河堤加高培厚、修建堤顶道路、新筑跨河穿河建筑物及河道清障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工程:新建河堤9.28km,加固14.8km,堤顶道路混凝土硬化5km,河道疏浚、清障7.4公里;跨河建筑物工程:拆除建筑物7座,新建机耕桥6座;新建溢流口1处;穿堤建筑物工程:新建退水闸18座,其中1座滞洪区退水闸,17座渠道退水闸。  
建设地址:起点杏花村镇东堡村途经贾家庄镇,终点位于肖家庄镇。
建设工程投资:总投资约5766.41万元。
勘察周期:  15 日历天。
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完整详细的勘察报告;
2.2.2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2各投标人通过官方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4  月 25日至 2017年 5 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汾阳市迎新正街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汾阳项目部)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均指原件(除注明外),并携带复印件四套(加盖企业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8)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9)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无须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 4  月 25日至 2017 年  5 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时在汾阳市迎新正街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汾阳项目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6 日9时30分,地点为汾阳市水务局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汾阳市水务局
联   系   人 : 段先生
联  系 电 话 : 13403582788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 :薛先生 
联  系 电 话 :18636466777 
     
二〇一七年 四 月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