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2017-04-28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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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人: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42809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93.44

勘察负责人:简德超设计负责人:李曲涛项目经理:刘华

工期(日历天):150

报价:勘察(下浮)40%; 设计(下浮)60%;施工(下浮率)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久大恒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87.96

勘察负责人: 刘发祥设计负责人:田庆项目经理:弋卓

工期(日历天):150

报价:勘察(下浮)40%; 设计(下浮)60%;施工(下浮率)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王帝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82.26

勘察负责人:江明设计负责人:郭蓉生项目经理:冯印

工期(日历天):150

报价:勘察(下浮)40%; 设计(下浮)60%;施工(下浮率)0%

公示期:2017年52日至2017年54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