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发[2016]61号和长子发改综字[2016]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子县给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投资和县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宋村乡规划区西部,浩润食品厂南侧,建设用地约20亩;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一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进水型、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池、细隔栅及沉砂池、计量井、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消毒接触池、澄清池、深度处理间、回用水泵房、贮泥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清水池等污水处理建构筑物以及综合楼、变配电室、仓库及机修间、锅炉房及浴室、门卫室等辅助建筑,购置安装电气系统、自控系统等生产生活辅助设备设施。
招标范围:分勘察、设计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长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
第二标段:长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一标段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2年4月至今)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勘察的业绩;第二标段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行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并且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2年4月至今)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项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的业绩。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装订成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一标段),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负责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公告发布日期后长子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文件(仅提供复印件);提供上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上年度任意一月投标人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任意一月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明细表须包含项目负责人)。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7 年 5 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7 年 5 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子县给排水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5-8333072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
联 系 人:齐媛媛
电 话:0355-2082788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