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县县城新建取水供水工程已由长子发改审字[2017]1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子县给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采用县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取水泵站厂址位于申村水库旁;净水厂厂址位于西环路和鹿谷大街交叉路口西南角。
建设内容:供水规模为25000m³/d;取水工程包括取水设施及取水泵站;输水工程为6.8千米的DN500球墨铸铁管,双向敷设;净水厂包括净水车间、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间、反洗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无水脱水机房、变配电室、综合楼、生活辅助用房、生产辅助用房、门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1190.5平方米。
招标范围:分勘察、设计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长子县县城新建取水供水工程勘察
第二标段:长子县县城新建取水供水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一标段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一标段: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包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明细);二标段: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包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明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7)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文件(提供上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上年度投标人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 2017 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和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子县给排水中心
联 系 人:张迎光
电 话:0355-83330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406号长治中央商务大厦A座1501室
联 系 人:申丹琪
电 话:0355-8515655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