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大数据中心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09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安乡县大数据中心勘察项目已由安乡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安发改【2017】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乡县大数据中心勘察项目招标(招标编号:HNZJC2017-FW(CD)-049);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乡大道以东,潺陵东路以南,红线面积13.87万平方米。项目地块为直角梯形,南、北侧为县城新建行政办公楼。本项目核心绿地区域约4.7万平方米,西侧为行政绿地广场,东侧为预留地。 3、建设规模: 大数据中心项目拟建于该红线面积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525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27.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2322.5平方米(含信息数据中心2666.05平方米、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和服务中心2666.05平方米、人防指挥中心699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005.4平方米(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主要包括1栋地下二层、地上七层(局部二层)的大数据中心大楼建设。 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勘察周期:勘察周期为 20 日历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内容:本项目的详细工程勘察以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 8、勘察内容:包括初勘、详勘及后期地勘服务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人员社保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报名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2、获取方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带以下资料原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同样有效);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同时留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其余资料要求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不齐或逾期,不予办理。五、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账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账 号:4300 1550 0680 5250 3267 联 系 人:聂其红联系电话:0736—4302017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安乡县大数据中心勘察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安乡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666118。十一、其他: 1、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2、中标后,中标人必需按照安政发[2014]8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担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所交履约保证金收缴县财政。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安乡县深柳镇联系人:刘华新电 话:18932150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陈 明 孟 坤本项目联系电话:0736-7233133 18692356586 本项目传真号码:0736-72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