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居民住宅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09 12:25:29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居民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发【2017】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南河滩。工程总用地面积9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17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2该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招标范围为总体规划内的建设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二标段:设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在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委托书与受托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勘察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⑤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证书;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山西招投标网(http://www.sxbid.com.cn)上发布。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
联系人:裴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356-2280022    158356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