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卫辉市第一中学澄心湖校区勘察设计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第一中学澄心湖校区勘察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GZ029号;
2.3建设地点:新乡市卫辉市丰华路以北、翟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自由路以东区域;
2.4招标范围:
设计标段:卫辉市第一中学澄心湖校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图书馆等装修设计和人防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涉及到的其他服务工作;
勘察标段:卫辉市第一中学澄心湖校区的工程勘察、勘探
2.5标段划分:分为勘察和设计两个标段;
2.6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勘察周期: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勘察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
4.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联系人:
招标人:卫辉市第一中学 地址:卫辉市道西街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