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调查、登记、数据信息化成果第三方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7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经管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调查、登记、数据信息化成果第三方验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76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调查、登记、数据信息化成果第三方验收服务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以《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规程》 、省档案局《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为依据。全县9个乡镇分七个标段,六家专业测绘公司的成果资料。(1)调查成果验收;(2)登记成果验收;(3)信息化建设成果验收。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验收报告。
3、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4、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履约能力,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未在鹤峰县承担土地确权项目测绘服务及监理服务;投标人与在鹤峰县承担土地确权项目测绘服务及监理服务的单位无上、下级及业务利益关系。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系投标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持有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
(四)投标人须持有省级确认的土地确权准入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报价现场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4、投入测绘必备设备证明;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人员职称原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自开标时间前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年5月23日下午17:30前。
七、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十、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检测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24日上午9时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19
2、凡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2),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一份,递交时用信封或资料袋密封,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四、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和行业规范出具验收报告,并满足采购单位对服务时间、质量的要求。
十五、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经管局 王先生 0718-5282389
附件: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