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农副产品流通交易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温江区农副产品流通交易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温发改招标【2016】68号、温发改投资【2017】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科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科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温发改招标【2016】68号、温发改投资【2017】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41301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及报价总说明。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总规模约8.350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1620.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8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760.88平方米,并配套实施室外总平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分别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5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57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根据“温府办发[20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从地下开采的砂石必须交由宏图华信统一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牵头单位)。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 类似业绩:2014年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2014年以来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2014年以来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3.1.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以来均不亏损;(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 (评价)网络登记表》(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3.1.8省外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3.1.9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10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施工-房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3.1.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牵头单位)。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 类似业绩:2014年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2014年以来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2014年以来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3.1.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以来均不亏损;(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 (评价)网络登记表》(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3.1.8省外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3.1.9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10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施工-房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或凭投标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dggzy.com/)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从网络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dggzy.com/)。(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科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温江区花木交易中心多彩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28-826277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140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28-62811998
传 真: 028-8661908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