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7年三县一区道路整治项目—皋兰县名藩大道、金城路、梨花南路、健康路、新兴路(K0+000-K3+000)、新兴路(K3+000-K5+471.591)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6-26 17:27:23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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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7年三县一区道路整治项目—皋兰县名藩大道、金城路、

梨花南路、健康路、新兴路(K0+000-K3+000)、新兴路(K3+000-K5+471.591)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2017年三县一区道路整治项目—皋兰县名藩大道、金城路、梨花南路、健康路、新兴路(K0+000-K3+000)、新兴路(K3+000-K5+471.591)勘察、设计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兰发改【2017281号、兰发改【2017283号、兰发改【2017322号、兰发改【2017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 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项目名称: 兰州市2017年三县一区道路整治项目—皋兰县名藩大道、金城路、梨花南路、健康路、新兴路(K0+000-K3+000)、新兴路(K3+000-K5+471.591)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

4、项目概况:

1)名藩大道位于皋兰县石洞镇,起点位于兰花路,终点位于金城路,全长1932.895米,道路红线宽度3040米。工程内容为:机动车道翻建、非机动车道罩面、人行道局部翻建、新建干管及雨水口、绿化带防水、交通标志标线以及检查井提升改造和井盖更换;全线新建10座港湾式停靠站。

2)金城路、梨花南路、健康路三条道路,其中:金城路为城市次干路,全长446.352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梨花南路为城市次干路,全长3556.964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健康路为城市次干路,全长520.729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三条道路改造范围:金城路局部(109国道至名藩大道)重新铺设面层,车行道局部翻建(名藩大道至梨花南路)并对两侧人行道局部结构层进行整体拆除重建;梨花南路主车道重新铺设面层,对两侧人行道局部结构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健康路车行道翻建,对全线两侧人行道结构层进行整体拆除重建。三条道路均重新优化、划分车道交通标线及排水工程,整治路面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3)新兴路道路工程(K0+000-K3+000)位于石洞镇中心城区西北部,此次整治长度3000米,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包括主道路翻建,局部道路罩面,人行道局部改造,全路段排水管线清淤,新建污水支管,检查井提升改造及交通工程。

4)新兴路道路工程(K3+000-K5+471.591)段,全长2471.59米,路幅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包括为车行道面层更换、道路重新优化、划分车道交通标线及检查井、雨水口进行提升改造等。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100%

 6、工程投资:本项目工程费用约1.053984亿元 ,其中名藩大道约3363.52万元,金城路、梨花南路、健康路约2950.31万元,新兴路(K0+000-K3+000)约2889.13万元,新兴路(K3+000-K5+471.591)约1336.88万元;

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8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二标段: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及技术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9服务周期:

一标段:

勘察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始日期:2017 725日,计划完成日期:201783日)。

二标段:

设计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始日期:2017 725日,计划完成日期:201783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3 年-2015 年度或 2014 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 年 6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岩土工程)(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勘察合同原件为依据);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

参加投标。

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3 年-2015 年度或 2014 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 年 6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市政工程)(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

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626日至2017630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1713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七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1 号(甘南路伊真大厦)。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jy.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人: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址:兰州市南滨河中路429

  人:王涛

    话:0931-491777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27

  人:王冬梅   魏晓芸

    话:0931-7755958    18153653141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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