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
初步勘察设计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招标,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过程技术咨询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里程全长138.412公里,桥梁总长42656米/104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4处(其中枢纽6处)。其中主线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青龙场为新建复线,青龙场至乐山段为原路加宽。路线起于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止于乐山辜李坝、顺接乐宜高速公路,主线里程长127.052公里。另建乐山城区过境复线,起于棉竹北枢纽互通跨青衣江大桥西侧桥台,顺接乐自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止于冷山枢纽互通,与乐雅高速公路十字交叉,顺接乐雅高速公路峨眉连接线,里程长11.36公里。主线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28公里已先期实施,桥梁总长:873延米/32座,一般互通式立交3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不包含已经开工的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初步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初步勘察设计A2、A3标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初步勘察设计B1标段)过程技术咨询审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勘察设计作业大纲、路线方案研究、总体设计、外业勘测、地质勘察、外业验收、内业设计等阶段对勘察设计及其阶段性成果文件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中间检查、阶段验收的预审或审查活动。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和批准文件及发包人对项目的要求,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审查,就结构安全可靠性和工程经济性、设计成果的可实施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正式审查咨询报告,同时派专家参加该项目设计审查会议。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意见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并将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审查最终报告提交项目发包人。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SC1。
服务周期:同初步勘察设计周期,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
(3)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2012年5月1日至今)同时具有:①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条每条里程50公里及以上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工作;②完成过不少于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初步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4)财务能力最低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分项审查人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6〕84号)要求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4承担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的单位及与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第3.3条关联关系的单位也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6 月 26 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等电子文档。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指定网站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或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或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clgs.com)上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 17 日上午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8 万元。
(2)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一))
公示表2.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二))
公示表3. 近5年(2012年5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五))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U盘内(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该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未提交公示资料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word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若在公示前发现不一致时,将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若在公示期间发现公示资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仍将以投标文件为准对该投标人的公示资料重新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姜先生、张女士
电 话:028-65775716
传 真:028-65775728
网 址:www.scclgs.com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