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容县201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设计(RXCG20170297)招标公告

2017-06-27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县201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设计已列入   2016年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7】12号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容县201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灵山镇六良灌片、杨村镇东华灌片、罗江镇岑冲灌片、县底镇古例灌片、自良镇思旺灌片、石头镇营垌灌片
建设规模及要求:
建设规模:容县201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位于灵山镇六良灌片、杨村镇东华灌片、罗江镇岑冲灌片、县底镇古例灌片、自良镇思旺灌片、石头镇营垌灌片等节水灌溉工程,设计灌溉面积0.897万亩;建设内容为:改造山塘4座;维修陂坝2座,防渗衬砌加固引水渠道27.87km,渠系建筑物更新配套59座(处)。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勘测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测文件。初步设计阶段:自勘测完成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招标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招标设计批复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完工验收完毕,以及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容县2017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设计, 1个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完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合同价约 6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中级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电力/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造价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1)发售时间:201677日至201671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 时至 18:0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发售人姓名:牟江林(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打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发售柜支付。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7.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714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 其他事项
8.1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2 招标人约定:2016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玉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727100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公开开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容县水利局
邮  编:537500
联系人:陀海
电  话:1397855456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邮  编:537000
联系人:牟江林
电  话:0775-2672915
传  真:0775-2672913
 
 
      招   标   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公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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