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7-28 15:25:32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长治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7】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长治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长治市中医医院院内;
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97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3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0.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7层地下1层综合楼;
3、总投资额为4411.7万元;
4、勘察周期:1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等;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服务台办理CA数字证书,并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zsggzy.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项目负责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有效资料的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市中医医院       
地    址:长治市府后西街324号
联 系 人:张树森
电    话:138347900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李淑平
电    话:0355-203151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