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二次) | |
项目编号:SDFZCW20170724-011-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王林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经成发改字【2017】41号、成发改字【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采购预算约33881万元,建筑面积约199300㎡,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昌路以西、古城街以南; 2.2、招标范围:项目地质勘察及现场技术支持等内容; 2.3、工 期:2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成果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建筑面积约19930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证件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份),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9室)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岩土工程师); 4.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4.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5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东段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530-738985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穆经理 电话:15805300616/18053098127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电子邮件:fzjtzbb@163.com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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