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经济开发区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工程勘察招标中标公示

2017-08-09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北经济开发区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工程勘察招标
   盘北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8日09:30时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技术分 39.71 
商务分  30.00 
报价分 19.00 
   88.71 
项目负责人 郑洪流
 价(元/米) 76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
技术分 22.20 
商务分  23.00 
报价分 16.00 
   61.20 
项目负责人 何家明
 价(元/米) 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 23.00 
商务分  23.00 
报价分 10.00 
   56.00 
项目负责人 胡安礼
 价(元/米) 78.3 
   2017-8-9至2017-8-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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