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郧西县2017年城关镇等17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西财采计﹝2017﹞ 123号备案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郧西县国土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对郧西县2017年城关镇等1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潜力调查、可行性研究、实地测量、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验收资料组织及报备等工作。
2.2 招标编号:YXZFCG2017—119
2.3采购预算金额:约728万元。
2.4项目地点、面积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位于城关镇、河夹镇、安家乡、三官洞林区等4个乡镇,估算增减挂钩实施面积110公顷左右;
二标段位于土门镇、观音镇、马安镇、香口乡等4个乡镇,估算增减挂钩实施面积130公顷左右;
三标段位于上津镇、六郎乡、槐树林特场等3个乡镇,估算增减挂钩实施面积130公顷左右;
四标段位于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景阳乡等4个乡镇,估算增减挂钩实施面积110公顷左右;
五标段位于羊尾镇、涧池乡等2个乡镇,估算增减挂钩实施面积80公顷左右。
2.5 招标范围:①项目涉及的拆旧地块逐个实地调查摸底、编制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并通过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复、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取得批复文件等全部技术服务工作;②编制拆旧地块复垦设计方案、还建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区资金预算方案,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③、编制拆旧区、还建区验收方案并组织验收报备。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7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标准,最终取得备案批复。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库备案且不在处罚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增减挂钩潜力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验收资料组织的能力;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地管理类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3.5、拟派驻技术人员要求专业配置合理、人员数量能满足服务需求,提供本项目所配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6、投标人在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增减挂钩项目业绩,提供中标网页源或合同原件;
3.7、财务要求:2014、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8、信誉要求:
(1)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规划资质证书和测绘资质副本》;③被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④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设计备案证明;⑤本项目所配备人员职称证件;⑥增减挂钩项目业绩;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①-⑧项资料原件和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并购买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郧西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19-6224388
采购监管机构: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9-6224370
采购代理人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872737761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