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玛瑙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017-08-11 16:25:38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夷陵区玛瑙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函〔2017〕3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河道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概况

玛瑙河位于长江北岸,发源于当阳市玉泉寺,经夷陵区鸦鹊岭镇,在枝江市新河口汇入长江,河流全长64km,流域面积776k㎡,其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82亿m3,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40mm。流域范围内有当阳王店、夷陵区鸦鹊岭、枝江安福寺、白洋、董寺等五个乡镇,耕地面积5.4万亩,总人口4.1万人,鸦鹊岭镇政府位于该河流两岸,夷陵区境内需治理长度为12km。该河有3条支流,一是白家河,河流长30km,流域面积77.5k㎡;二是泉河,河流长27.6km,流域面积为98.6 k㎡,坡度为1.06%,其中夷陵区段河长11.5km,三是墩子河,河流长22km,流域面积59.1k㎡。

整治目标:本次勘察设计范围为玛瑙河(夷陵段)、白河及泉河部分河段,合计12km,设计严格执行水利部印发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设计符合中小河流治理达到的防洪标准有关要求。一是在勘测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负责审查通过(根据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予以修改、完善);二是出具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设计报告;三是施工过程中重要环节的技术服务。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3、服务内容:

初步设计报告、施工设计报告、技术服务等内容。

4、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起45日历天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设总)须具有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的职称证原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 8 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至2017年9 月1日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1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开标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河道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正渔

联系电话:135072092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胡婷

联系电话:0717-7879099                              

                                           2017年 8 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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