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39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二、项目编号: HFXZFCG2017—133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一)深入分析我县土地整治潜力,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主要服务内容见附表13)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标前1年以来任一月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以来任一月份缴费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受过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须包括地籍测绘和数据库建设专项)以上资质, 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土地规划、测绘单位,且备案不在处罚期内(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备案登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准)。
9.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或地质或测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拟派人员花名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采购股报名,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或QQ)。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17年8月17日下午3:30至4:00,逾时恕不受理。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递交投标文件
(三)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响应供应商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4”)
2、谈判公告第六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电话)
3、谈判文件(密封)。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下午4:00,逾时恕不受理。响应供应商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招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7下午4时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账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91
2、凡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12),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田先生 (0718)5293821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