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邮票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主城区邮票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函【2017】20号、龙发改发【2017】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函【2017】20号、龙发改发【2017】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705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大面街道柏合镇。
2.3项目概况:主城区选定19处邮票绿地点位,在合适位置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等智慧城市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主城区邮票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主城区选定19处邮票绿地点位,在合适位置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等智慧城市配套设施,其中:2017年实施7处,12处为储备点位,预计2018年进行实施】。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本项目的初勘、详勘(含施工勘察)、补勘)、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计划工期:勘察周期: 60个日历天,并且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个日历天)。
后续服务阶段:完成施工入场的勘察、设计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以来)具备1个在建或已完成的设计面积不小于40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和近三年(2014年以来)具备1个在建或已完成的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业绩;(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无亏损;(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6)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8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分中心(http://www.cdggzy.com/longquanyi)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中路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28-65085192
传 真: 028-8487282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4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袁女士
电 话: 028-86786644
传 真: 028-8678575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