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中标公示

2017-08-22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期)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人:大方金龙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创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付立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

1%

工程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

5%

工程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

10%

工期

18个月

综合得分

91.2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通用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庹必亮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

0.4%

工程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

3%

工程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

6%

工期

18个月

综合得分

54.6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张江金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

0.4%

工程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

2%

工程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

4%

工期

18个月

综合得分

47.04

公示期:2017年8月23——2017年8月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