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拟委托单位 |
拟采购金额 (单位:元) |
地址 |
A:鲍沟镇、洪绪镇、级索镇、西岗镇; |
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
525600 |
济南市二环东路11101号 |
B:滨湖镇、大坞镇、姜屯镇; |
山东省正元数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475704 |
烟台高新区航天路517号正元大厦 |
C:柴胡店镇、官桥镇、木石镇、羊庄镇、张汪镇; |
浙江华东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
579810 |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997号 |
D:东郭镇、东沙河镇、界河镇、龙阳镇、南沙河 |
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512970 |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
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申请单一来源的事由:随着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的结束,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档案整理规程要求,形成农户档案(纸质和电子两种介质保存),需进行档案数字化扫描。因本项目属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及档案整理项目的后续服务,数据来源于四家测绘公司承揽的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信息,工作具有延续性;所扫描资料里包括滕州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项目中比例尺为1:2000,分辨率为0.2的正摄影像资料,此资料为涉密资料。
七、专家论证意见及成员:
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于2017年8月22日14时30分在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评标室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
经专家评审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充分可行,通过论证。
论证专家成员:赵德洲、李桂亮、巩祥斋
八、公示期: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声明或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的意见)反馈至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