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委托,拟对 凌云县“十三五”交通路网勘测设计费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十三五”交通路网勘测设计费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7-G3-029-TD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凌云县“十三五”交通路网勘测设计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五、资金来源:预算内财政拨款,已落实。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公路行业(公路)丙级(或 以上)设计资质; 4、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公路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9月 12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B栋109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凡有意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申请投标报名:(1)公告之日起开具的本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具有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本公告发布期间查询);(5)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具体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2016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6)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7)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17年5-7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近期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8)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9)以上所涉及人员2017年5-7月在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复印件);8、具有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以内)。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时,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料齐全并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标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开标地点: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B栋109号)。
十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元);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000 9223 5555 558
财务电话:0776-2873103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十三、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凌云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凌云县境内
招标人联系人:劳鑫
联系电话:1376836559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B栋10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丽微
联系电话:18007760030/0776-2808995(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7616655
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