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边境巡逻无人机采购公告

2017-12-08 17:26:22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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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边境巡逻无人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11139-GSSGAB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171206-030240-5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建设单位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边境巡逻无人机采购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该项目供应商,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 人: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

2、项目名称: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边境巡逻无人机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本级预算。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项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6、招标范围: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目一

八旋翼无人机

2

品目二

热成像云台相机

2

品目三

高倍变焦可见光云台相机

2

品目四

地面站系统

2

   7、项目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能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军队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无不良信息或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6、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后,须向采购机构提供保密承诺书。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和中介机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于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进场投标要求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2月08日1800分至 2017年12月13日18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五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

   址:兰州市城关区

人:张素云

联系电话:0931-51570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兰州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人:刘剑

联系电话:18089318885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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