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测标志》3月1日开始实施

2018-02-01 09:17:11    来源:中国矿业报

摘要:中国地调局环境监测院编制的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地质环境监测标志》已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发布,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近日获悉,中国地调局环境监测院编制的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地质环境监测标志》已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发布,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地质环境监测标志》3月1日开始实施

  多年来,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被人为损坏、侵占或擅自移动的现象频发。为了规范使用并有效保护地质环境监测标志,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的领导下,按照《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家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统一标识”的要求,环境监测院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标准规范,总结了京津冀地区、三峡库区和上海市等地区地质环境监测标志设置经验,广泛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后编制完成了《地质环境监测标志》。

  该标准共总结出10种类型的地质环境监测标志,规范了这些标志的样式、内容、组成要素、内容布局、材质和设置方式等。该标准的实施将对提升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管理水平,促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该标准相关规定已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井保护装置设置和雄安新区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监测等工作中进行了试点应用,反响良好


声明:中国勘测联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