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平台]武汉阳光医药总部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HBSJ-201801FJ-020001001)

2018-02-02 15:14:20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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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阳光医药总部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J-201801FJ-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阳光医药总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证号:B20164201122730100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阳光圣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武汉阳光圣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西湖区新城二十路以西、东吴大道以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新建建筑面积31000㎡,内容包括拣配中心1栋,建筑面积27000㎡;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000㎡;倒班楼1栋,建筑面积2000㎡(具体面积以工程报建时规划审批为准);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200万元,其中项目估算建安投资约10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武汉阳光医药总部项目提供全过程勘察及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

1、勘察设计的服务

(1)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初勘及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包括:初步设计优化及初步设计审查报批。

(2)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充分依据和满足相应勘察规范要求深度的地质勘察及地勘报告。

(3)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EPC总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规划审批、施工图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抗震、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施工图设计园林审查、施工图设计劳动安全卫生评审、防雷审查等一切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根据业主后期需求的BIM设计。

2、武汉阳光医药总部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施工及非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包括:

(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深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管线预留预埋、一般的材料与设备安装、弱电智能化);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相关内容的施工。

(2)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是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

(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业主平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

与工艺设备安装单位的配合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垂直运输、设备保管、施工水电接口等配合施工工作;以工艺设备安装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预留预埋、设备基础、饰面恢复等配合施工内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配合工艺设备安装单位的试车、联动试运行等相关工作。

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工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须提供本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近六年完成过1 项。类似项目是指在近6年(20121月以来)实施的单项合同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填写)

3)人员要求:

a)拟派驻本工程的EPC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b)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c)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d)施工总承包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岗位。其中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e)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其中在上述(a)、(b)项范围内岗位允许由一人兼任最多2个岗位,但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岗位的要求。

3.2本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4)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即可;

5)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资料均可以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6)联合体投标未特别说明的投标申请人均为牵头单位。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2  2 日至 2017  2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3  5  9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9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号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阳光圣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佳兴苑3-702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3

    编: 430000                       编:   430050         

  人:  杨胜华                    人:  万恒             

    话:13808663141                   话:  027-84878700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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