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委托,为朝阳县瓦房子镇2019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瓦房子镇2019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大杖子
4、工程规模:62元/m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5月21日开工—2019年8月31日竣工(102日历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的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以前年度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此工程投标。
(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7)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因本项目分布零散,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到项目建设乡镇就有关路基、排水、路面、等项目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勘查后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先到招标人处备案登记,合格后的投标单位持“备案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2、现场勘查、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13日10时3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八组)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朝阳县瓦房子镇局子沟村
联系人:刘清志
联系电话:13942138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人:陈金萍
电 话:18742181479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