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9]-13787号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湖北中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拟就“自然资源决策支持系统和体系完善研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决策支持系统和体系完善研究项目
2. 项目编号:ZHWYZB-HB-201939
3. 招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项目预算价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一标包 |
自然资源决策支持基础数据接入及移动端完善研究 |
39万 |
二标包 |
自然资源决策支持和分析体系研究 |
45万 |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6.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等,具体见磋商文件
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包一:自然资源决策支持基础数据接入及移动端完善研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工程);
4、投标人需具有丰富的信息化建设、平台维护及信息分析服务经验,近5年内承担过系统开发或移动端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包二:自然资源决策支持和分析体系研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的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部分资格审查具体标准
序号 |
资格条件 |
审查资料 |
1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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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状况报告 |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3条执行) |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3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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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或其他)应选择提供其咨询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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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 |
2.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满三个月,且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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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缴纳凭据”的形式: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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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
2.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满三个月,且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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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形式: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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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重大违反记录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领取。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从2019年09月18日至2019年09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武汉1818中心(一期)5幢9层1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1. 截止时间:2019年09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金融科技大厦27层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09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金融科技大厦27层
届时请磋商供应商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927233461
代理机构:湖北中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8730608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湖北中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