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自查整改工作开展 原则上两个月内需完成

2015-08-19 14:55:00    来源:中国矿业报

摘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近日发布通报要求,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不能减少投入和放松管理,要定期组织矿山救护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自查和整改工作。

今年3~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13个检查组,在全国开展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抽取了78支(58支煤矿、20支非煤矿山)矿山救护队。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近日发布通报称,多数被检矿山救护队在组建单位的要求下,围绕“抓基础、促提高、谋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指导原则,紧扣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制度建设,细化内部管理,落实培训要求,加强技能训练,努力提高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

同时,通报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5个主要问题:一是受煤炭、矿产市场低迷影响,一些矿山企业减少了对矿山救护队的投入,造成队伍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指战员配备不足、队员流失和超龄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和战斗力;二是一些矿山救护队存在训练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三是部分企业缩减矿山救护队培训开支,指战员不能按规定参加培训、复训,个别矿山救护队还存在指战员长期未参加复训的现象;四是矿山救护队资质许可取消后,部分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单位降低了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标准,造成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降低;五是除依托煤矿救护队建设的矿山救护队外,其他非煤矿山救护队普遍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指战员配备不足、管理不规范、培训和训练缺失、体能和技能不达标、救援装备配备不齐等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应急救援能力。

通报要求,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不能减少投入和放松管理,要定期组织矿山救护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自查和整改工作。被检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单位要认真研究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细化任务分工,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原则上在两个月内完成。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578支矿山救护队(482支煤矿、96支非煤矿山),经各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评定,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的队伍共有411支。(栗鸿源)


原标题: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近日发布通报

             一些矿企减少对矿山救护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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