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调局出台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建设指导意见稿

2015-09-09 11:39:11    来源:中国地调局办公室

摘要:为造就一支在国内地学界具有影响力,在国际地学界具有话语权,能够破解重大能源、资源、环境、灾害难题和基础地质问题的地质科技人才队伍,中国地调局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造就一支在国内地学界具有影响力,在国际地学界具有话语权,能够破解重大能源、资源、环境、灾害难题和基础地质问题的地质科技人才队伍,落实建设世界一流地调局,大力推进科技兴局、人才强局、依法治局战略,中国地调局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国家实施一系列重大战略,迫切需要地质科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地质工作的需求更为迫切。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解决重大资源、环境、灾害等重大关键地质问题,迫切需要地质工作发挥基础先行作用,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加快构建地质科技新机制,激发科技人才队伍创新活力,提升地质科技创新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地质科技人才队伍总体能力还不能适应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缺乏能够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领军人才,缺乏在国际地学界具有话语权的高端人才;人才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大成果不多;激励机制缺乏,制约人才成长的因素较多,迫切需要加快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地质调查事业发展。

  (二)地质科技人才是地质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党中央印发实施《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为地质调查事业和地质科技人才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局党组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变化和特点,深刻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质工作面临严峻资源环境问题,明确把地质科技人才作为建设“服务一流、成果一流、科技一流、人才一流、装备一流、管理一流”世界一流地调局的核心目标,提出了科学技术是地质调查事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地质调查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推进新时期地质调查工作,核心是科技,关键是人才。要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局之路,进一步深化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勇于探索,科学谋划,创新体制,优化环境,构建具有中国地质调查局特色,符合现阶段发展目标的地质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地质科技人才发展,促进地质调查事业科学发展。


二、实施地质科技人才工程,架构人才成长梯队

  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地调局战略部署,结合“九大计划、50项工程”,架构人才成长梯队,全面实施“地质科技人才工程”。

  (三)卓越地质人才计划。该计划是地调局最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对象是在某一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专家、学者;在国际、国内地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或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入选者的资格条件、工资待遇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聘计划的入选者相当,并授予“李四光学者”特聘专家荣誉称号。

  (四)杰出地质人才计划。评选对象是在地质某一领域掌握关键技术,在国内地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取得重要的成果,能够承担国家、部、局重大工程、项目的领军人才。入选者授予“杰出地质人才”荣誉称号。

  (五)优秀地质人才计划。评选对象是地质某一领域的带头人,在地质系统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重要的成果,能够承担国家、部、局重要项目的核心骨干人才。入选者授予“优秀地质人才”荣誉称号。


三、坚持正确的用才导向,建立有我局特色的人才评价标准

  (六)坚持正确的用才导向。人才评价指标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是人才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地质科技人才评选,要以品德、能力和成果业绩为导向,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不唯奖项,不拘一格降人才。品德关键是看其是否道德高尚、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力关键是看其学术水平、创新能力高低、能否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成果业绩关键是看其取得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和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支撑程度。

  (七)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人才评价的核心是业绩成果评价,要坚持“四问”:要看人才取得的成果是否解决了资源环境问题或基础地质问题,是否实现了转化应用和有效服务,是否实现了科学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进步,是否促进了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要引导地质科技人才将自我成长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面对亟待解决的资源环境重大问题、基础地质问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引导地质科技人才从过度注重发表论文、获奖向注重破解关键难题、实现成果转化应用和有效服务转化。


四、规范人才评选程序,严格人才评选产生

  (八)规范人才评选程序。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评选程序按照个人提名、单位审核、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科技委员会评议、局党组审定的程序进行。

  1.个人提名:候选人可通过单位主要负责人或3名以上知名专家提名,填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人才工程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

  2.单位审核: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在《提名书》中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总工室、人教部、监审室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4.专家评审: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听取候选人演讲答辩,开展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获2/3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方可成为初选人选。

  5.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评议: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初选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6.局党组审定:建议人选名单报局党组审定,名单和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九)严格人才评选产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评选原则。直属单位司局级领导和局机关职工不作为候选人参与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评选。建立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单位主要负责人、知名专家提名制度:直属单位要主要负责人要在本单位组织人才评选基础上进行提名;知名专家主要指部系统内的国务院参事、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知名专家要对个人提名行为负责。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系统内外知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局系统外专家不少于1/3,专家要对自己的评审行为负责。


五、实行岗位聘用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退出机制

  (十)实行人才岗位聘用。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实行岗位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动态管理,跟踪培养,定期考评、优胜劣汰,解决人才荣誉称号终身制和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问题。

  (十一)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目标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予以解聘。聘期期满评估基本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再续聘。地质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估工作由局总工室和人教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的结果由局党组审定。


六、健全人才分配制度,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十二)用好用活绩效工资制度。统筹全局绩效工资,建立健全与工作成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绩效工资向取得突出成果业绩的卓越、杰出、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和支持直属单位建立重实际、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薪酬机制。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基准绩效工资分别按照人才所在单位最高绩效工资水平的200%-300%,120%-180%和100%核定。

  (十三)考核评估与绩效挂钩。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年度考核优秀者,按照核定的基准绩效工资额的120%兑现;年度考核合格者,按照核定基准绩效工资额的100%兑现;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按照核定的基准绩效工资额的50%兑现;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享受人才绩效工资待遇。


七、加强人才工作领导,构建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四)切实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作为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直属单位、各部室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亲自抓人才工作,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要在人才评选、考核、培养方面发挥作用。要明确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和技术业务部门培养人才责任,建立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十五)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把人才队伍建设贯穿于地质调查事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人才建设要与地质调查和科学研究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要把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作为单位年度重要目标,纳入各直属单位、各部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计划协调人、工程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


八、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

  (十六)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于入选人才,局将建立配套的政策措施,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给予项目、资金、设备、人才的全面保障。完善大项目机制,将“九大计划、50项工程”和国家科技五大平台作为人才成长的平台。对已经承担地质调查工程或项目的人才,考核优秀者,完成任务后给予滚动持续支持。优先支持人才申报国家科技五大平台项目。大力支持以卓越、杰出地质人才为核心的重点实验室、业务中心等科技平台和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有计划地培养推荐卓越、杰出地质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优先支持入选地质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

  (十七)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良好环境。要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培养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治学思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风。全局要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让“想干事的有舞台、能干事的有机遇、干成事的有待遇”;要尽量减少行政事务干扰,让地质科技人才能够沉下心来、潜心研究业务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各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要求的人才使用、吸引、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选推荐机制,建实人才梯队。同时要科学配置项目、资金、装备、人才资源,加大对入选地质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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