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工程监理服务框架体系探讨

2015-02-22 05:20:00    来源: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摘要:本文简述了GIS行业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及其意义,回顾了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概况,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基础上结合GIS工程监理特点。

  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关于优化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中提出了“建立地理信息市场招投标、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等制度以及工程监理、监督检验等质量保障体系”。2014年7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第八条“测绘监理”中明确 “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如何建立GIS工程监理服务,规范有序的在地理信息市场开展工程监理,对提高地理信息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引言

  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始于建筑工程监理[1]。从1988年开始实行,经过二十多年发展,相关法规体系已经相当成熟,有着规范的监理市场准入规则,同时对于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工程师注册认证等等都已制度化。而在信息系统工程领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2月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旨在促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并于2003年4月颁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以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制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过近十年发展,截至2013年,全国取得执业资格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300多家,获得注册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接近4000人,取得了显著地社会和经济效益。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其它信息工程相比,存在显著的差异。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产品主要由数据、软件系统、图件等构成,建设方法主要以计算机技术、现代测绘遥感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实际上,目前很多GIS项目都存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问题。常见的有: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地理数据的不通用和共享性差;工程进度普遍滞后;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或严重超出预算;工程建成后实用性差。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使国家和用户单位蒙受极大经济损失。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在于GIS工程专业性较强,业主单位难以及时提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项目资金往往是甲方乙方的利益冲突点,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可以借鉴建筑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成功经验,引入GIS工程监理。

  借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经验,监理主要内容可分为“四控、三管、一协调”。其中四控指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同时GIS工程监理除这些外,更重要的是空间地理数据质量的控制,是GIS项目成败的关键环节。

  本文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探讨GIS工程监理服务框架体系。


2 GIS工程监理服务框架体系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对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理,即监理的执行者依据GIS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参与者的行为及其责任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约束,制止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地理信息系统投资活动顺利完成,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

  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依据检查、旁站、巡视、见证、平行检查、抽查和评审等质量控制方法,通过监理文件进行沟通、协调,规范项目日常监理工作。根据GIS工程的实际情况,监理机构除下设软件开发监理组、软件测试监理组、文档和系统集成监理组外,还可增加测绘监理组,组成监理项目组。通过项目各个阶段的项目进度、质量、投资(造价)的监控,以及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实现GIS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



图1 GIS工程监理机构设置


2.1 GIS工程准备阶段监理

  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运行环境可行性和其他可行性的综合分析和结论[3],帮助业主确定工程需求范围;协助业主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监督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定中标单位后,参与业主单位的合同谈判,协助业务确定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合同。


2.1.1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业主方在意向工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向有关计划部门提交的一个工程文档。编制工作主要由业主或者业主聘请有资质证明的咨询单位或研究机构编写该报告。较理想的情况下,受聘于业主的监理单位应该在这一环节就应介入监理。

  一般可行性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² 技术可行性:进行技术能力、产品功能和人力资源等风险评价。

  ² 经济可行性: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² 运行环境可行性:现有空间数据基础、软硬件设备、系统平台、管理体制等现状和使用情况分析。

  ² 其他可行性:法律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分析。

  ² 结论意见。


2.1.2 工程招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在招标活动中,监理单位作为协助而不是决定单位,主要有以下的辅助内容: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申请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开标,评标与定标。其中,评标工作是关系到优质施工单位的选择,因而成为协助工作的重点。由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特殊性,承建单位不仅要有软件开发资质,还必须有测绘相关资质,监理单位通过技术参数与技术实力认证评比、价格比较等因素给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2 GIS工程分析设计阶段监理

  分析设计阶段监理对应软件工程中的软件需求分析和软件设计过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评审承建单位提交的数据采集处理计划,软件开发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和设计说明书等等,这些计划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合同附件;对需求分析和设计进行质量控制,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变更进行控制,协调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关系。

  ·数据采集处理计划监理:监督各种数据生产设备、仪器检校,并检查仪器设备精度;审查所使用原始资料、数据。

  ·软件开发计划监理:对软件开发计划的相关内容(重点是组织、技术标准、进度要求、人员等)、项目计划过程、项目估计、文档格式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满足要求。

  ·质量保证计划监理:以工程质量保证为核心,监督整个项目的软件和数据生产方法、需求分析,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工具、软件测试、验证与确认,评审和管理的活动。

  ·需求规格说明书评审:监督承建单位的数据采集人员、分析人员、设计人员和测试人员对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审查,并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需求说明书的评审确认。

  ·设计说明书评审:审查项目的设计满足用户希望的所有显式和隐式需求,设计是可读、可理解的,易于实现和维护。

  ·其他: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还需要审查分包合同、投资控制情况。


2.3 GIS工程实施阶段监理

  工程实施与开发阶段,监理工作量较大,工作要求也是全过程最高的。具体而言,本阶段应重点对测绘(数据采集)、软件编码、软件测试三部分进行控制监理,对相关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等进行协调管理。


2.3.1 测绘(数据采集)监理

  · 监督承建单位进行试点区作业时,跟踪作业人员作业过程,重点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多次组织由业主及各作业单位参加的现场会,找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统一作业标准,试点结束后及时组织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监督承建单位作业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工作,随时进行抽样检查。

  ·对各项成果进行统一标准并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2.3.2 软件编码监理

  ·监督承建单位将合适的软件编码工程方法和工具集成到项目定义的软件过程中。

  ·监督承建单位依据项目定义的软件过程,对软件编码进行开发、维护、建立文档和验证,以实现软件需求和设计。

  ·软件监理组跟踪和记录软件编码产品的功能性和质量。


2.3.3 软件测试监理

  ·监督承建单位将合适的软件测试工程方法和工具集成到项目定义的软件过程中。

  ·监督承建单位依据项目定义的软件过程,对软件测试进行开发、维护、建立文档和验证,以实现软件测试计划要求。

  ·监督承建单位依据项目定义的软件过程、计划和实施软件的确认测试。

  ·计划和实施软件系统测试,保证软件满足需求。

  ·软件监理组跟踪和记录软件测试的结果。


2.4 GIS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验收阶段以试运行和验收监理为主,具体而言是项目后期质量控制和相关文件文档资料整理。具体服务内容有:

  ·验收组织: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调成立专门的验收委员会,作为验收的组织结构。

  ·配置审核:承建单位应当在验收前提供相应的软件和GIS数据配置内容,监理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数据成果、可执行程序、源程序、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主要的开发类文档、主要的管理类文档。

  ·验收测试:包括数据成果精度和完整性、软件功能和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验收评审和验收报告:按照“合同”或“验收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详细记录验收的各项内容、评价和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在报告上签字。根据验收委员会的表决情况,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验收未通过的处理:承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评审意见,尽快修正有关问题,重新进行验收或者转入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监理:系统验收通过后确保数据、文档及系统的完整、版本一致;确保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及时高效地提供系统保障服务。

  最后,我们还需要强调一下监理工作的文档记录。文档不仅作为承建单位施工技术的体现和记录,其重要性更体现在项目投产后的知道作用和日后维护升级的基础性资料,因为对投资方意义重大[4]。因此,监理工作还应该关注整个工程的常用监理工作文档的标准性、可读性和可用性。综上所述,GIS工程监理体系结构可用下图表示:



图2 GIS工程监理框架体系


3 结束语

  本文在遵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规范前提下,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空间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行业特点,对整个GIS工程监理从流程阶段和实施内容上进行了框架性研究探讨,但是如何解决测绘(数据采集处理)监理方面的活动细节并形成规范的符合GIS工程特点的监理方案,则需要整个行业提高监理工作认识,积累监理案例,共同探索和推动GIS工程监理服务体系发展。


参考文献

  [1] 程乘旗等. 地理信息系统监理体系初探[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7-43-4

  [2]李爱民等. 浅谈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J]. 四川测绘,2002-25-4

  [3] 薛大龙等. 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手册[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5

  [4]谢强. 信息工程监理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应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25


作者简介:李戈伟(1977.8--),男,兰州源讯软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研究方向地理信息系统、云技术及物联网应用,负责地理信息工程规划和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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