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西环社区四组二巷、东江镇加辽社区外勇屯、白土乡德兴村莫洞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04-15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西环社区四组二巷、东江镇加辽社区外勇屯、白土乡德兴村莫洞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由河池市财政局以河财采[2014]1501、1502、15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

  建设规模:总体积1230.3m3

  合同估算价:85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爆破清除危岩(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西环社区四组二巷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危岩体10处,总体积460.9m3;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辽社区外勇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危岩体1处,总体积224.0m3;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德兴村莫洞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危岩体4处,总体积545.4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和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列入区国土厅土地整治黑名单的不得参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地质、岩土或水工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彭工、马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含图纸资料费。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5年5月4日15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韦涛

  电话:0778-2111332

  传真:0778-2109134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

  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5828115

  传真:0771-5828117

  地址: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星岛国际303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0778- 210339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10、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区国土资源厅网。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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