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4-17 18:13:49   来源:中国测绘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鄂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文、汉川政办发[2014]18号及汉财采计[2015]5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汉川市民政局,资金来自财政拔款(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提供地名普查数据库软件;收集查阅核订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为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建设提供数据依据;将地名普查资料录入数据库,根据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填写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的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从数据库输出、打印地名普查成果资料;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省级地名机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测绘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7、投标人必须是经湖北省地名普查办和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综合考核后公布的业务合作单位;

8、具有涉密信息系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相关安全资质证书;

9、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10、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审查方法: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开标前到达以下帐户 (以到账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未注明附言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原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7.2保证金汇款凭证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须从各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以上指定帐户,并在汉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物资大楼五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号,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 

8.2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和http://www.hczbtb.com/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民政局

地    址:汉川市西湖路

联 系 人:林超

电    话:0712-8298193       1398649412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白云路52号

邮    编:431600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13972694777

电    话:0712-8381880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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