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合伙人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2015-04-22 15:58: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HZB2015094

 

 

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已经红河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批准,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供应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合伙人

2.项目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天。

4.建设规模:智慧红河一期建设项目有平台技术架构、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和机房、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多语种支撑平台、智慧旅游云平台、智慧卫生云平台、智慧教育云平台、智慧能源云平台。

5.招标范围:智慧红河一期建设项目的投资方案、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编制,并承担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设计、建设(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

6.特许经营权年限:20~30年。

二.采购需求

为实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模式合作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合作伙伴,由合作伙伴在市场运营部分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承担整个智慧红河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建成后由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并通过市场运营业务取得合理利润。采购人执行合作事务,承担公共服务部分的出资。

三.标包

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国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或战略合作伙伴有近三年内融资建设智慧城市项目情况,金融企业、民间资本合作合同、协议等);

4.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报告(申请人为:201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2年的财务状况表; 201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1年的财务状况表; 201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5.    申请人具备工程咨询电子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通信信息甲级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

6.    目总负责人具有10(含10年)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经验,并具有国家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高级项目经理证书(证书可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并提供该人员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    提供信息安全能力证明国家颁发的资质证明或生产厂家提供的支持证明);

8.    提供多语种技术能力证明(生产厂家提供的支持证明);

9.    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10.提供由主管部门(如:工商、税务、劳动、人事、质监、建设、信息化等部门)出具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1.提供近3年检察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五.本次资格审查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 7家,限定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申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邮购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3.    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派被授权人,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如注册资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请书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53d5193787c24028915fc35b?fr=prin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评审时间、地点: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8:30~10:00。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3.    评审时间:2015年5月15日10:00;评审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有祥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红河州行政中心州政府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

大楼A区4楼

邮    编:661100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陈韵彬                  联 系 人:郭常兴

电    话:0873-3732091            电    话:0873-3738448、3033447

                                  传    真:0873-3733570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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