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现场勘查科技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现场勘查科技装备
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5-029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利民 0312-30242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峥 李建彬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地点:保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事故现场测量绘图设备、事故现场分析演示设备、便携式LED显示屏、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供应商所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统需具有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GA49-201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实景记录图”检测标准);
5、供应商所投交通事故现场预警设备及LED诱导屏产品具有2013年12月31日以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或有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包括:事故现场测量绘图系统的授权书、事故现场分析演示设备的授权书、平板电脑授权书、激光测距仪授权书、便携式打印机授权书等;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013年12月31日以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关于交通事故现场预警设备及LED诱导屏产品试验报告(注: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提供著作权登记证、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的原件则需提供以上证件及报告的复印件同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并留存:生产厂商或有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包括:事故现场测量绘图系统的授权书、事故现场分析演示设备的授权书、平板电脑授权书、激光测距仪授权书、便携式打印机授权书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永诚代理窗口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 王峥 李建彬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传真电话:0312-201116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201116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保定市政府采购网